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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完意晴說了她跟男朋友的狀況後,不知道為什麼我一直想到這首歌...

 

她說她的男友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對她曉以大義一番。

 

什麼情侶其實不該住在一起、彼此也要有自由的空間、兩人的愛情已經昇華變成親情而已..她說一開始聽他講這些她都常在夜裡把眼睛哭腫了,但是次數多了一後,她心裡依然難過卻已經擠不出眼淚。

 

她很清楚自己跟男友這齣感情戲早已是朋友心中的爛戲碼,兩人的爭執朋友是連聽都懶得聽。大家也不知勸過她幾回離開身邊的男友了。

 

偏偏兩個人就是這麼分分合合地過了七年。

 

就算男友外遇、動手、把她的行李都丟出門外,卻還是分不了。

 

永勝告訴她『當你的男友都不介意地告訴妳他喜歡上了哪個女孩時,就可以知道他多不在乎妳的感受阿』

 

意晴嘆著氣說她也知道,但是就是沒辦法離開他...即使她曾經接受過別的男生、得到別的男生給她的好,可是沒幾天她又跑回男友身邊了。

 

最近她的男友又跟她『分享』了自己喜歡上某個女孩的事,兩人某次大吵後,連男友媽媽都忍不住勸她不如兩個人先分開一段時間..她很傷心,腳步卻依然走不開..

 

聽著她跟我訴說自己的困境真的讓我也覺得不捨,一個甜美的女孩子因為不再疼愛她的男友而受著傷害,然後我忍不住想:是我的話忍得住這樣的羞辱嗎?

 

我知道以前的我是忍不了,發現他不像我愛他那樣愛我後,馬上就明白彼此沒有未來然後離開,縱使再不捨得、心再痛,可是就是不能看到自己委屈。

 

當時我也想過回頭、也想過為了不要再傷心而應該挽回,但是自尊讓我什麼也沒做,因為一旦做了,表示我接受不公平的愛情規則、默許他可以繼續把我放在他的朋友之後。

 

我真的不想也不要,也不想示弱..(唸書有這麼倔強就好囉)

 

現在,我很開心自己總是為了自尊而沒害自己挽回不值得的人,因為我沒辦法想像自己變成『鵝肉店老闆娘』、跟他的家人一起擠在堆滿衣物的小房子、忍受老公跟老公的朋友一個禮拜要去夜店好幾次、有時會吃檳榔....

 

就像電影『手扎情緣』裡女主角的媽媽,婚後25年來不定時回到故鄉偷看一眼無緣的前男友,傷心地流著淚卻不禁想像自己原本將有多麼天差地遠的生活,然後再開著老公買給她的敞篷車離開...

 

我並不是認為女生應該用外在條件去選擇另一半,畢竟我又不是林志玲,而是我們可以選擇『對的那個人』。

 

如果沒有開始的放開前面人的手,又要怎麼去遇到真心疼惜妳的人?

 

假設我沒有告別不在乎我的前男友,怎麼會有機會認識小羅?怎麼會知道可以跟男友分享生活、分享喜歡的書、喜歡的音樂、坦率地表達我想說的、想做的是多麼美好的事

 

雖然他還有很多改進的空間(野獸訓練中),但是至少從他給的愛跟關心裡,我能明確地知道這樣的人才值得不放手、也讓我發現原來我不是不信任男人,而是沒遇到值得相信的人。

 

當他給的信任夠多,女人又怎麼會疑神疑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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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ighnessy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